法製社會的言論自由
蔣聞銘
言論自由,是現代文明的根本原則。這個事的重要性,對民主社會,怎麽強調都不過分。不過世上的事,沒有絕對。法製社會,對個人的言論,其實有很大的限製。比方說,不管是個人或者是企業,不可以做假廣告騙取錢財,不可以故意造謠中傷,尋釁滋事。
不過你有沒有打假廣告騙取錢財,有沒有故意造謠中傷,尋釁滋事,個人和各種社會實體,言論的界限在哪裏,必須由法院來裁定。全世界的政府,不管是民主政府還是獨裁政府,政治領袖,沒有例外,都不喜歡言論自由。 下命令立法限製言論的事,美國的國會總統,也一直在做,從來沒停過。比方說川普發行政命令,禁微信和抖音。行政命令不行,拜登當政,就通過國會立法總統同意禁抖音。前些時候學生抗議以色列,國會又試圖立法,禁止反猶言論。不過呢,這些做法,算不算違反言論自由,總統國會,說了不算,要由司法係統來裁定。 這就是為什麽,司法獨立,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根本。沒有真正的司法獨立,就不可能有言論自由。
法製社會的言論自由,從根本上是對政府公權力,特別是行政立法權的限製。對買賣生意的要求,就要寬鬆很多。舉一個例子,推特 (Twitter) 是互聯網的社交平台。你在互聯網上說什麽,是言論自由,政府無權幹涉限製。但是推特是生意,生意人講賺錢,不講言論自由。 政府不能不讓你講話,推特公司可以。如果你說話影響他的生意,他有權封你的號,不讓你在推特上發言。 臉書 (Facebook) 也一樣。
川普的支持者,到國會山莊鬧暴動,推特臉書,立馬就把總統的賬號封了,不是臨時的,是永久封號。 到現在兩年過去了, 全球首富馬斯克不服,說封川普的號,是不講言論自由,不對頭。不對頭你能怎樣?幾百億美元,自己花錢, 把推特買下來,給川普解封。底下的人不服呢?誰不服開除誰。他自己的公司,想怎麽折騰怎麽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