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普遍的直觀感覺,美國3億多人,50萬無家可歸人口,就50萬的人口,人人都會遇到見到,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是6億人
死3000萬的話,
全國範圍人人都會是死人的見證人,
你如果為他一下,你見過嗎,你父母見過嗎,大多人的回答就是聽某某說的。
的確有餓死人,可能還不少,
但見到死人並不是日常,是很大一件事,
就算在加拿大生活,你出門回來也不會告訴別人,我今天見到流浪漢了,
流浪漢是一個日常現象,不值得強調
但就算千分之一這種比例,都讓你無處可躲,一定會遇到,
何況3000/60000這種比例,你家周圍應該很常見死人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