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爺時代的”大貪“標準,界定在一萬塊錢可以被槍斃,可否證明那時候沒有貪? No! 高級黑低級紅才這麽說

來源: 2024-04-14 09:29: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萬塊錢相當於一個工兩毛五分錢的均值貧下中農十萬個工,一年300個工的話,相當於一百三十幾年的收入; 那成立工人說事, 相當於一個二十年工齡的二級工(35塊每月)二十三年多的工資。

所以絕數值不能說明問題, 管似乎真的也不需要貪不想貪,再說“官”往往管不到錢,上哪兒去貪?

而且, 有權官兒的錢也經花, 他們的錢是”公“製的,雖不及公尺與市尺的一塊當三塊, 但總還能算得重量的1”公“塊=2”市“塊吧。

有可能搞錢的往往是那些級別不高,管點實際物資的人, 比如糧食部門的, 比如看倉庫的,比如管夥食的。

至於“腐”, 官兒還就真有機會了,偉大領袖的三線宏偉計劃,上海的工廠中搞得人人害怕,文革前的上海江南造船廠,廠級領導在決定誰去四川誰不去,就不如車間主任權勢大了,漂亮女工們,就有車間主任乘機“揩油”,“從不從? 不從下批內遷就有你或你男人”!!!不知廠級領導有沒有羨慕車間主任。

說到合法製度化的待遇, 那不能叫做貪腐,不過確實也是令”下等國家主人翁“對”人民公仆“極度不滿,上海一個局級幹部的住房,匡算標準是60-80平方煤衛齊全,相當於一個三十六塊萬歲的普通家庭孩子,一輩子也達不到的水平,因為上海的普通市民住房,需到房管局憑結婚證排隊排到男方三十三到三十四歲,方有可能分到一間10-12平方的房間, 有沒有煤氣不敢保證,至於獨用衛生設施則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