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你所籠統泛泛的所謂“共產黨憲法保證言論自由”,跟我所具體條件性之明確著:“事實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確鑿而罪責定性準確

來源: 2023-02-13 07:50:3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下而事實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確鑿而罪責定性準確下的所謂'知識分子'"的定義,那是一回事嗎?有啥必然關聯之所在了嗎?笑話!你這不就是典型的在偷換概念搞似是而非了嗎?而我所有條件性限製著前提說道所謂“知識分子”,具體所指就是那些在法理層麵,其涉嫌違法犯罪證據確鑿了的“知識分子”!而非你這裏混淆概念之籠統泛泛的廣義知識分子!試問:美國、加拿大、英國的法律允許那些恐怖主義定性背景的所謂“知識分子”享有法律上之“民主言論自由”了嗎?笑話!你就法律文盲之不懂裝懂!美國等國家的這類法律政策,恰恰完全吻合毛澤東思想之政治分清敵我!

所以,任何法理上所謂“殺人”,不憑什麽!就憑涉及觸犯法理的犯罪事實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