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時候不應該叫公費醫療,應該是自費醫療,既然是自費的,那27萬以外的是否可以向政府要這些錢,否則不公平啊。

來源: 2022-09-15 04:14:3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方勵之那是詭辯,混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