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時候不應該叫公費醫療,應該是自費醫療,既然是自費的,那27萬以外的是否可以向政府要這些錢,否則不公平啊。
來源:
puyh
於
2022-09-15 04: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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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勵之那是詭辯,混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