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續憶》:第三章:三叔祖禮耕先生 (七)
《山居續憶》
第三章
三叔祖禮耕先生
徐家禎
(七)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與家人團聚於上海華山路丁香花園
(中立者為三叔祖與三叔祖母,中排左第二、三人為我父母)
六六年十一月,三叔祖與我們家都“掃地出門”之後,“紅衛兵”、“造反派” 當然就不再來抄家了,因為他們知道已無物可抄。於是,對我們來說,“文革” 的節目就轉到另一項去了,那就是批鬥。既然三叔祖與我父親住在同一條弄堂 裏,凡是居民委員會和街道黨委開起批鬥會來,他們就往往是“難友”。
其實,雖然我父親既是“剝削階級”又是“反革命”,有雙重身份,總是比 三叔祖隻是“剝削階級”——最多再加上個“摘帽右派”——要複雜得多,但在“文 革”初期,三叔祖的處境可能在某些方麵更為困難。至少就他生活環境而言,不 但物質條件更差,而且他住的那幢房子的正屋裏就住著一個裏弄幹部,可以成 天監督他們。那位幹部的兒子又是中學“紅衛兵”,正巴不得有那麽一個“階級敵 人”住在身邊,可讓他表現無產階級仇恨、英雄主義精神。於是,一會兒去他們 門上寫“吸血鬼”、“大臭蟲”,一會兒去“勒令”他們掃弄堂,學《毛選》,整天不 得安寧。三叔祖爽朗、響亮的笑聲再也聽不見了。隻見他臉色又紫又黑,弓著 腰,駝著背,低著頭在弄堂裏默默地走進走出。
“文革”之中,人人自危,誰還能顧及別人?尤其是“有問題”的人家,好 像得了瘟疫一樣,親友避之唯恐不及,誰還敢上門去?我父親豈止“有問題”, 而且還有雙重問題,於是簡直好像斷了六親。然而,三叔祖仍然來。尤其是“文 革”後期,作為單純的資本家,他已可見到一線光明,而我父親作為“反革命”仍 黑雲壓頂的時候,三叔祖不避嫌疑,幾乎天天來看我們,真是難能可貴!
我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三叔祖每天拄著一根藤杖、弓著背、手裏提著一 個尼龍袋走進我們朝北的鬥室中的情景。在我們兩家都住在同一條弄堂中的十 多年中,三叔祖幾乎一天不間斷地每天過來坐一會兒。如果我也在家,他就多 坐一會兒,因為我在工作,他認為我消息比較靈通一點兒。記得那時他的第一 句開場白常是:“今天有什麽消息?”而那時,整個社會死水一潭,好像連空氣 都凍結住了一樣,還有什麽“消息”可說?所以,後來,我沒等三叔祖開口,就 搶先說了:“今天又沒什麽消息。”於是,三叔祖往往長歎一聲。有時,隨便講 幾句閑話;有時,默默地坐上一會兒,就站起走了。有的時候,三叔祖情緒不 好,一進門就連連歎著長氣,沒坐兩分鍾,就默默站起離去。有的時候,三叔 祖甚至一天走來兩次。在那些時候,我們往往可以知道三叔祖的心情實在是壞 極了。也有的時候,我父親心情比三叔祖更壞,對於三叔祖的問題,我父親愛 理不理,有時還有意無意地衝撞幾句。我冷眼看著,很不是滋味。當然,父親 當時的處境,我完全知道,但三叔祖每天過來看望我們,完全出於關心及好 意;何況我父親的尷尬局麵又與三叔祖無關,如何可把氣出在他頭上?好在三 叔祖並未把我父親的態度放在心上,見我父親心情不好,他少坐一會兒,歎口 氣,站起走出。但第二天,有時甚至當天下午,又會過來。
後來,到了“文革”後期,資產階級的日子漸漸好過起來。三叔祖的小女 兒結婚後,女婿總不能與丈人、丈母同住一個十二平方米的汽車間,於是政府 不得不分配給他們一套小得像鴿子籠一樣、簡陋得不能再簡陋的一臥室一客廳 的宿舍房。父女兩代各占用一間。房子還在同一弄堂中,隻是再稍向南去一點 罷了。再後來,資本家得到了政府發還的兩千元抄家物資。(注 1)我父親因除 了資本家那朵烏雲,另有“反革命”那朵烏雲罩在頭上,因此,所有這些好處都 是沒有份的,我父親好像是永無出頭之日了。於是,他情緒更壞。三叔祖仍不 避嫌疑地幾乎每天都來。有一次,他還安慰我父親說:“三家人家(指我父親及 兩位叔祖)中隻要有一家好了,另外兩家總不會餓死!”我相信,如果我父親情 況沒有變好,三叔祖是一定會像分家以前在大家庭住著一樣照顧我們的。
文革後與家人攝於上海工商聯院中(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
(右起第四和第五人為徐禮耕夫婦,我母親為左起第一人)
七六年,毛澤東去世,“四人幫”倒台,不久落實政策。雖然我們和叔祖 父房子發還的事還要晚些時候,但錢財卻很快發還了,我父親的政治問題也得 到了解決。三叔祖在那段時間仍幾乎每天來,但已不再愁眉苦臉,心情好多了。
不久,我就得到去美國留學的機會。(注 2)當然,我很快告訴了三叔祖。 他高興極了,因為我是我們大家庭中除了他之外,第一個人有機會去美國的。 臨走那天早上,一早趕來送我的親友有幾十位,大家站在院子中留影,三叔祖 也在其中。
在紐約一年半中,我大概寫過一封信給他。他也回過一信,說五十多年 前,他也在紐約住過,住在哥倫比亞大學附近,一套公寓每月租金似乎隻有五 塊美金,地下鐵一張票似乎隻有五分錢。我已記不清他講的錢數,反正低得令 人不可置信。他問我那時價錢如何。我告訴他,我租的一間暗無天日的地下室 每月就要九十美元;地下鐵車票已達五角錢一張。不久,票價即漲到六角,我 一年半後離開時好像記得已到七角五分了。
在外國幾年中,我與三叔祖通過幾次信,他是有信必答的,可是他的回 信除一封外我都丟了。那一封保存著的信是我來澳(注 3)一年後第一次回中國 前寫信告訴他這一消息,他給我的回答。現在成了我擁有的他的唯一墨跡。
文革後與家人攝於中山公園(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
(中坐者為徐禮耕夫婦,中立者為我父母親)
此信是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寫的,很短。他說:
“今年上海天氣,先是連綿梅雨,轉晴後即連續酷熱二 十天。我因體力轉弱,突然中暑高燒,經住院十五天,現已 出院。同瑛(即我三叔祖母——筆者注)病已半年,醫斷為 心髒房顫,更兼其他症候,時有反複。荷蒙 遠念,感謝莫 已。
不久能有機會回國,實所盼望。如有準期,望能先告。 臨風依依,不盡欲言。”
信雖簡短,但很有真情實感。那時,他們和我們家都先後搬回了自己的 大房子中去住。一開始,隻住第三層樓,下麵仍是公安局的警察局;又過了幾 年才整幢房子發還。“掃地出門”十四年,好不容易回到老屋,三叔祖還寫了一 首打油詩:
“掃地出門十四年,歸來重住舊房間; 似曾相識梁間燕,花落花開總偶然。”
十四年後,似乎財產、房屋發還,一切可以重歸舊好了,但已失去的光 陰是再也無法歸還了。我第一次回國時,三叔祖已近八十歲。我父母告訴我, 他已不再來我們家了。我父母有時去他們三樓看他,帶些他愛吃的家常菜去。 我回國後第二天一早即去向他請安,他高興地指著玻璃板下壓著的我從美國、 澳洲寄給他的照片給我看。第二次回國,三叔祖母已臥床不起,三叔祖也幾乎 足不出戶了。再過半年,我第三次回國,他們二老都住在醫院,不久三叔祖母 即故世,三叔祖倒漸漸康複回家。但家裏人都不敢告訴他三叔祖母去世的消息, 隻講她仍住醫院中。我離滬時去向三叔祖告別,他還病臥床上,這是我與他相 見的最後一麵。
三叔祖徐禮耕(中坐者)
“文革”結束“落實政策”後與家人攝於上海江蘇路朝陽坊 20 號家中三樓臥室內
(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
(左起:十六叔叔徐祖東,親戚王梅仙、六叔叔徐祖美、八姑母徐宣壽及八姑夫沈祖樾)
八七年,父母來南澳看我,住到八八年八月底才回中國去。在六、七月 中,我弟弟來信說三叔祖又送醫院了。不久,又說情況穩定出了院。我父母回 國不到一月,就寄來三叔祖病逝的噩耗。
據他們來信說,那天晚上他吃完晚飯還帶上手表說:“七點、七點了。” 聲音比平時清楚。過了一刻鍾,他小女兒想給他蓋被,見他似乎要嘔吐狀,兩 手微微抖動抽搐,不一會兒,臉色已變。連忙按電鈴叫他人上來,三叔祖已經 停止呼吸。享年八十七歲。
三叔祖雖一生多難,但他所受之磨難其實無一不與國家和民族所受的磨 難息息相關的。如果撇開他那些因為國家、民族所受磨難而受的磨難,那麽, 他的一生也算福壽雙全了。
上海二十毛紡廠在為禮耕先生作的悼詞中稱他為“絲綢工業的巨子”、“真 正的愛國民族企業家”,我想我三叔祖是當之無愧的。
我父親在三叔祖追悼會上送了一付挽聯上,挽聯上所說的意思,大概可 說是他一生及與我們關係的極簡潔的概括:
“孤露痛鮮民,夙昔耳提麵命,叔季由來猶父事;
胸懷原坦蕩,平生北馬南船,道山歸去即仙遊。”
注 1: “紅衛兵”、“造反隊”抄家是 1966 年下半年的事。以後,一直沒有確切的政策,說被抄去 的財物是沒收了,還是以後還將發還。於是,社會上各種傳聞很多:一會傳說財物已經 進入國庫,不會再還了;一會兒又傳說,遲早總會還的,甚至有時還傳說已經在開始處 理了。所以,三叔祖每次來我家問的“有沒有消息”,除了關於“文革”中政局方麵的消息以 外,實際上,主要就是指抄家財物處理這方麵的消息。結果,一直到“文革”結束,絕大 部分抄家物資都沒有作過什麽處理。後來,鄧小平複出,撥亂反正,就開始正式處理“文 革”遺留下來的這一大問題了。在上海,一開始是,凡是在“文革”中被抄的資本家,都先 發還兩千元,至於其餘財物,當時並沒有明確說要等何時以及如何才處理。當然,既然 政府已經發還兩千元,對資本家來說,就好像先吃了一顆“定心丸”,知道其他財物的發 還一定隻是時間問題了。而我父親,因為不光是“資本家”,還有“曆史反革命”這個罪名, 所以,一開始,別的資本家拿到的那兩千元,他是沒有份的。於是,他就不知前途如何, 終日惶恐不安了。過了幾個月, 我父親也拿到了那兩千元, 他才定下心來。我們家和兩 位叔祖家的抄家物資得到最終處理,那是已經七九年初了。處理方式是:被抄的存款悉 數發還,利息當然是不算的;其餘被抄物資按清單折合當時物價歸還。記得那時黃金的 價格是九十多元一兩。而首飾、文物、書畫、家具等等,當然就更不值錢了。至於我們 與三叔祖家原來的住房,因為那時已被上海長寧區警察局占領,做了全區警察的辦事處和宿舍,一時無法歸還,就又拖延了兩三年,一直到我八 0 年出國後才還。我們那所住 房的三樓,當時已成警察局馬局長的官邸,而按照政策,政府幹部應該帶頭落實政策, 於是他就把三樓先還給了我父母。他們搬回去住的時候,下麵兩層還是警察宿舍,住滿 了警察。再過了一兩年,警察局另蓋了新房子,才把宿舍搬出我家,於是整棟房子就都 歸還我們家了。我三叔祖他們,也在差不多時間搬回自己的住房。
注 2: 我是在美國的小舅擔保我去美國自費留學的,那是 1980 年 2 月初的事情。關於此事, 可詳見《山居雜憶》第 33 章〈我的弟弟宜官〉。
注 3: 我從 1980 年 2 月至 1981 年 8 月在紐約念書、打工;1981 年 9 月得到夏威夷大學助教 獎學金,就去夏威夷念研究院並擔任助教之職了。1983 年 2 月,獲得澳大利亞阿德萊德 大學的教職,就開始在澳大利亞定居,一直至今。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日 寫於阿德萊德東城書屋
二 0 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修改並注釋於刻來佛寺新紅葉山莊
晚年徐禮耕(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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