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軍容風紀
第一節 儀 容
第八十一條 軍人應當軍容嚴整,遵守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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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軍人宣誓儀式、晉升(授予)軍銜儀式、授旗儀式等重要集體活動和衛兵執勤外,著軍服進入室內通常自行脫帽,按照規定放置,組織其他集體活動時可以統一脫帽;駕駛和乘坐車輛時,可以脫帽;因其他特殊情況不適宜脫帽時,由在場最高首長臨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