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邏輯非常可笑。地溝油坑蒙拐騙vs不幹隻是你杜撰的,法庭vs任意無限期監禁--這才是發生過的事實。你不要自取其辱了。
來源:
世事滄桑
於
2021-09-15 16:57:18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你動動你的人腦子再捋一下就知道,類比得多麽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