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上海治安和反特工作有兩路人馬,1路是本文中的市公安局,另一路是三野的淞滬警備司令部軍法處,也就是軍隊的公安部隊,很多案件都是由此公安部隊立案查辦。
那時,市公安局有不少留用人員,土共有時會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