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上説國家的領域、服従國家主権、又分為管轄権、立法管轄権、執行管轄権、司法管轄権等花頭很多

來源: 2020-10-28 10:25: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