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第三者這個稱呼不適用於男女朋友,男未婚女未嫁,談戀愛本來就是看看是不是合適,什麽“不為結婚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來源: 2020-10-02 17:48:2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傳統觀念,傳統觀念還不需要談戀愛,直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行了,談戀愛都是傷風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