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經國「上海打虎」敗因:迷信權力,不尊重經濟規律zt

來源: 2020-01-23 18:07: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948年,蔣經國奉命前往上海控製通漲,雖發出“隻打老虎、不拍蒼蠅”的豪言壯語,但最終铩羽而歸,被打疼的也不是老虎,反是普通民眾。

何以如此?

一、改革設計上的缺陷

為抑製通脹、控製物價,國民政府於1948年8月決定進行貨幣改革,用新的金圓券,來代替已喪失了信用的法幣,此即所謂的“金圓券改革”。

金圓券改革大體包括了四個方麵的內容:(1)強製民間交出真金白銀,按政府規定的價格,以金圓券將其收歸國有,逾期不兌換者被發現一律沒收;(2)凍結公私員工的薪水,不許其繼續按生活指數的變化調整,以控製民間的貨幣總量;(3)限製物價增長,尤其是城市日用品的價格;(4)對滬津穗漢四地的公私倉庫進行封鎖檢查,以控製物資,防止商人囤積居奇。

這些看似合理的改革內容,落實到具體操作時,卻存在諸多設計上的缺陷。比如,為防止有權力背景的豪門大戶隱匿黃金與外幣,方案的設計者王雲五曾提出一項計劃:

“金圓券發行前若幹日,將滬津穗漢四市之商業銀行行庫及各銀行出租保管箱一律暫行封鎖。”

如此,豪門大戶與普通民眾存入銀行的金銀外幣,都將被“收歸國有”,一體兌換為金圓券。但該提案交上去後,討論的結果卻是被刪除——事實上,不光此條提案,原設計草案中影響到豪門大戶利益的地方,大多遭到了軟化或刪除。

 

圖:金圓券樣本6種

國民政府最終公布的金圓券改革方案規定:

(1)自8月19日起發行新幣金圓券,300萬法幣兌換1元金圓券,限期在10月20日前兌換完畢。

(2)金銀及外國幣券國有,人民持有之金銀外幣必須於1948年9月30日以前向當地中央銀行兌換金圓券,黃金1兩兌換金圓券200元,白銀1兩兌金圓券3元,銀幣1元兌金圓券2元,美金1元換金圓券4元。凡持有金、銀、美鈔而不拿去銀行兌換金圓券者,槍斃

(3)限令人民在國外存放款項必需向政府登記,違者嚴懲

(4)限定全國物品及勞務價格不得超過1948年8月19日標準,廢除公教人員與職工按生活指數調查薪資的辦法,禁止罷工、怠工和企業關閉。店鋪、廠家存貨超過兩個月者,輕者嚴懲,重者槍斃

改革方案雖然一派殺氣騰騰的模樣,但如前所述,因為在製度設計上缺乏對豪門大戶的強製性管控措施,這種殺氣騰騰,最終主要落在了普通民眾身上,一如王雲五所感慨的那般:“(民間)說此次售給政府的黃金外幣,大多出自老百姓和小商人,而真正的大戶豪門仍然漏網。”

二、收兌金銀成效顯著

要想獲取民眾信任,使民眾自願將手中的真金白銀兌換成金圓券,首要之務是政府必須保證金圓券的購買力。而要保證金圓券的購買力,首要之務又是對核心城市的經濟實施有效管製,使其物品價格保持穩定、物資供給保持充足。

為此,國民政府行政院曾派出重要官員分赴重要城市。天津是張厲生,王撫洲協同;廣州是宋子文,霍寶樹協同;最重要的上海,則由蔣經國坐鎮。

圖:蔣經國

蔣經國到上海後,將抑製物價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將“資本家和大商人”確定為上海物價不穩的罪魁禍首。在8月22日的日記中,蔣經國如此寫道:

“自新經濟方案公布之後,一般人民對於幣製的改革以及經濟的管製,多抱懷疑的態度。兩天來日用品的價格漲得很厲害。搗亂金融市場的並不是小商人,而是大資本家和大商人。所以要嚴懲,就應從‘壞頭’開始。”

嚴懲壞頭的鐵腕手段,使上海的金銀收兌成效居於全國首位。因懼怕懲罰,普通市民大多“主動”前往銀行排隊,將手中的黃金與美鈔兌換為金圓券。如《大公報》1948年8月25日報道:

“今日外灘中央銀行目前,清晨六時即有人守候排隊,兌換黃金銀幣和美鈔港幣的,分別排列,內以黃金和銀元兌換的人最多。有許多人早晨六七時排隊,到下午一二時還沒有兌到。……問他們兌換的原因,說是:要出錢呀,放在那裏犯法,又不會漲,就早些賣掉吧!”

圖:南京《中央日報周刊》1948年第9期的報道《人民支持新幣:市民踴躍兌換金圓券》

普通民眾手裏的黃金與外匯終究有限,企業家與商業銀行所掌握的才是大宗。欲從這些人手中拿走真金白銀,就不那麽容易了。蔣經國曾在自己的辦公室日夜輪番接見上海的企業主,勸說他們將黃金白銀與外幣拿出來;作為回應,寧波幫商人劉鴻生,曾拿出800根金條與250萬美元(劉的企業也隨之基本癱瘓)。但如劉鴻生者終究是少數,蔣經國在上海收兌到的金銀,仍主要來自普通民眾。一如中經新聞社當日的報道所言:

“工商界某權威者對收兌黃金美鈔事,向記者發表觀感稱:自‘八一九’新經濟政策實行迄今,每日均有大量黃金美鈔,由市民手中流入國行,該項兌換成績極佳,足證國民對政府發行新市製金圓券之信任擁護。但未聞豪門與官僚大資本家出兌其所藏之黃金美鈔,顯係該項人等有特殊地位,不必出兌,否則即係此種人物不信任金圓券之流通,故意欺騙老百姓。”

蔣經國在上海一共收兌了多少黃金白銀?據他自己講:到1948年10月6日,上海共收兌黃金114萬兩、美鈔3452萬元、港幣1100萬元、銀96萬兩,合計價值2億美元,占全國兌換總數的64%。

三、物資供給嚴重不足

如前所述,收兌金銀與外幣並不是金圓券改革的目的,而隻是改革的手段。改革真正希望達成的,是金圓券獲得民眾的信任,成為新的法定貨幣,進而促成經濟的回穩。要做到這些,除了收兌金銀與外幣,還必須保障物資的供給、維持物價的穩定。

遺憾的是,上海收兌金銀與外幣的成績全國第一,維持物價穩定也頗有成效(到該年9月底,上海物價基本沒有超過政府規定的8月19日底線),但在保障物資的供給方麵,卻做得很不到位——收兌金銀與限製物價,需要的是當局拿出鐵腕手段;而保障物資供給,則無非兩條路徑:(1)當局掌控者巨量的物資,可用於市場投放;(2)當局遵循經濟規律,促成社會生產出足夠的商品。但這兩條路徑,在當時都未得到貫徹。

物資供給不足與限價政策被嚴格落實,導致很多小商販為了不賠本,采取了陰陽兩手策略。比如,《大公報》記者暗訪雞蛋市場後,從攤販口中得知:

“按限價賣是沒有賺頭的,他們一早賣的是新鮮雞蛋,照市場價賣。到九點鍾檢查的人來了,就把新鮮蛋收起來,拿些陳雞蛋按限價賣,擺擺樣子。”(《大公報》1948年8月28日)

物資供給不足,還導致相當數量的企業陷入原料短缺的困境。據《觀察》雜誌的報道,因原料來自無法實施物價管製的鄉村,很多上海企業的生產已陷入停滯,9月4日“上海全市各工業同業公會”與蔣經國麵對麵交流,鋼鐵業、毛紡織業、紡線業、印刷業等行業的代表,明確對蔣經國提出因原料來源困難,企業快活不下去了。

圖: 《新聞天地1948年第50期刊文《蔣經國寂寞煩惱》,稱其在上海“沒有獲得真正有力的共鳴和支持”,並稱在他的管製下,上海成了“經濟的孤島”,“減產百分之三十”。

生產業的困境,也連鎖影響到了零售業。據時任上海新新百貨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的李承基回憶:

“新新公司的生意,表麵上似乎很穩定,貨物出售了,收到的是金圓券,但有個苦惱的隱憂,貨物出售後,補不進來,因為許多廠商由於沒有原料,無法繼續生產,以致停工待料。根據經濟原則,貨物總是流向價高的地方,如果無利可圖,又何必辛辛苦苦地運來上海,而費時費事?……當局隻知管製物價,完全忽略對遊資的疏導、對物資的調節和鼓勵生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全盤計劃。”

當局在收兌與限價上不遺餘力,在保障物資供給上則乏善可陳,其直接結果是:

1)非限價地區的原料不願進入上海。

2)非限價地區的商品不願進入上海。

3)上海企業利用昔日儲存的原料生產出來的商品,為了不虧本,也不願在限價的上海本地銷售,而是想方設法將之運往不限價地區。

為防範物資外流,上海當時實施了“倉庫封存政策”,到了特定時間會有政府中人前往檢查封鎖倉庫。作為應對,很多企業選擇不往倉庫中儲存貨物,如在上海開五金雜貨店的曹仲植說,“我們倉庫內,都不敢存貨,連夜將所有貨物都賣往天津,因為那裏不打老虎”。晚上倉庫封鎖後,是上海貨運最熱鬧的時刻,企業紛紛連夜將貨物運往郊外,《觀察》雜誌將之形容為“恍如戰時逃警報”。

以上種種行為,均進一步加深了上海的物資短缺。而之所以出現這些行為,其根源又在於金圓券改革在製度設計上一味迷信權力的高壓,而無視最基本的經濟規律——沒有人願意做賠本的買賣。這種困境光靠“打虎”是解決不了的,吳國楨就曾明言,“即使(蔣經國)把孔令侃殺了,上海的經濟管製也成功不了”。

四、亂捕亂判與亂殺

當局既不能保障充足的物資供給,又不惜違背經濟規律,一味追求嚴厲的收兌與限價政策,其所能依賴的手段,自然隻剩下暴力高壓。

為維持這種暴力高壓,蔣經國設立了特別刑事法庭,專門用來審判、懲處“大老虎”。米商萬墨林、紙商詹沛霖、申新紗廠老板榮鴻元、中國水泥公司常務理事胡國良、美豐證券公司總經理韋伯祥等人,都曾被捕入獄;杜月笙之子杜維屏,也因囤積物資被判八個月徒刑。

但並非所有被特別刑事法庭判決有罪的“奸商”都真的有罪。時任上海市長的吳國楨,在其回憶錄中提到過多起亂捕亂判亂殺的案例。比如紡織公司老板榮鴻元被捕,是因為他拿外匯從埃及購買原材料棉花,而按規定,榮不可以存留外匯,必須全部上交:

“當改革走向崩潰時,蔣經國試圖以最嚴厲的措施力挽狂瀾,到處抓人送到特刑庭,按照它的判決有6個人被處決。最大的紡織公司老板榮鴻元,他被捕不是因為隱瞞外匯,而是因他用外匯從埃及購買棉花。在這件事上,我不是向蔣經國,而是向蔣介石大膽直言了,我說他由於無法繼續從中國內地弄到棉花,所以不得不用外匯從國外購買原材料,因此這不是犯罪而是一種必要。盡管如此,榮卻被判了7年監禁,他一直到政府最後承認金圓券改革失敗,並取消以前的規定,才被釋放。”

圖:《自由天地》雜誌1948年第4期刊文《蔣經國打“虎”記》

銀行從業者李銘差點被逮捕,則是因為當局認定他有3000萬美元的外匯;吳國楨認為李的銀行資本總共隻有500萬美元,他不可能交得出3000萬美元,並為了找到蔣介石打抱不平:

“我突然聽說要逮捕李銘,指控他未將銀行裏的全部外匯交給改府,據說他隱藏了約3千萬美元的外匯。我到南京去見蔣介石,問他要逮捕李銘的消息是否屬實,他說是真的,因為經國拿出具體證據,他拒交3千萬美元。我告訴蔣,他最好親自過問此事,李的銀行資本隻有約500萬美元,即使李將他每一分錢,加上存款都變成美元,總數也絕達不到3千萬,蔣感到吃驚。於是李銘未被逮捕隻是受到了警告。”

吳國楨還提到,到了“上海打虎”的晚期,因為“局勢越來越表明改革將會失敗”,暴力措施也隨之“越來越具有鎮壓性,有幾個違犯者被槍決了,盡管證據不足”。

普通民眾沒有在打虎期間得到好處,民營工商業者也沒有。唯一的到了好處的,或許是某些執法者。吳國楨在回憶錄中提到,有些執法者身著便衣,見到一個表店中陳列著許多表,便會走進去說要全部按凍結的價格買下,當店主拒絕時,執法者便會出示自己的證件,“威脅要立即逮捕他,因為他拒絕按限定價格售貨”,店主隻好將商品賣出,得到一堆很快就會一文不值的金圓券。

五、這許多鈔票,都是無路可走

1948年10月,不符合經濟規律的金圓券改革,終於開始崩潰。當局宣布放棄部分商品的限價規定,對卷煙、洋牌酒、國產酒類、煙葉等七種貨品增加稅額,允許銷售者將稅額加入到售價當中。上海市民擔心這七種商品的漲價隻是一個開始,隨之掀起搶購狂潮。最先遭到搶購的是白米和燃料,很快就波及到了所有的日用品。

11月初,國民政府正式宣布取消限價,並重新允許市民持有黃金、白銀與外幣,但與金圓券的匯兌比例,從收兌時的4金圓券兌換1美元,變更為了20金圓券兌換1美元。亦即,民眾手中以金圓券持有的財富,在短短三個月內,縮水成了原來的五分之一。隨之而來的,是較之金圓券改革前更加不受控製的物價飛漲。

金圓券改革失敗的核心問題,是當局不能提供足夠的物資供給,卻發行了過多的鈔票——據王雲五最初的設想,收回所有法幣隻須發行兩億金圓券,但實際發行的金圓券差不多有十個億,而法幣尚未完全收回,仍在市場流通。“打虎”失敗後,蔣經國反思改革,對此也有清晰的認知:

“煙稅的增加、金圓券發行數目之大,造成了十月初的所謂搶購運動。由此而發生市場波動,一天不如一天的壞下去了,自己感覺到用下去的力量,已不十分有效了。在經濟方麵講,是因為金圓券發行的數字太大,到處都是鈔票,而這許多鈔票,都是無路可走,所以造成了市場的混亂。

圖:《中美周報》1948年的報道《搶購金銀》:人民恐金圓券將來變成廢紙,紛紛向國家銀行購買金條現洋。

所謂“這許多鈔票,都是無路可走”,意即金圓券的發行量遠遠超出了物資的供應量。隨之而來的,自然隻能是物價暴漲,窮人瘋狂搶購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有錢人則瘋狂消費,誰也不願意將手中的金圓券留到明天——《申報》在1948年10月8日報道稱,“上海近期出現了一窩蜂的享樂狂”,有錢人紛紛出遊,景區人滿為患;飯館裏日日客滿,舞廳裏舞女嚴重不足,“就是姿色一般,平日沒什麽生意的,這幾天收入也成倍增加,而且都是現鈔交易”。

金圓券改革影響國民政府命運甚巨。去台灣後,吳國楨留下了一段沉痛總結:

“關於金圓券,所有的問題歸結起來隻有一點,就是它激怒了中國民眾的各個方麵、各個階層,以致他們群起而攻擊國民黨政府。毫無疑問,知識分子知道金圓券起不了什麽作用,他們認為這純粹是愚蠢無知。而像李銘這樣的銀行家和商人也對政府懷著怨恨和仇視。中產階級幾乎完全破產,因為他們被迫交出唯一的一點儲蓄。店鋪老板以金圓券平價出售了他們的貨物,結果弄得傾家蕩產,至於窮人就更不必提了,你知道中國的窮人總有些裝飾品,諸如金戒指之類,但他們也不得不交出這些東西,最後得到的卻是一錢不值的紙幣。由此,你可以看到金圓券的致命一擊了。”

這“金圓券的致命一擊”,始於太迷信權力,終於不尊重經濟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