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對軍務部門對軍人傷病殘的認定和補償標準了解?
哪位對軍務部門對軍人傷病殘的認定和補償標準了解?
什麽叫受傷,什麽是輕傷,什麽是重傷,什麽是輕病員,什麽是重病員。這些對於一個士兵以後的補償待遇都有很大關係。比如輕病員輕傷員堅持戰鬥可能就立不了什麽功,而重傷員重病號就可以。
從小說裏看到兩個細節的例子。
一個是敵後武工隊。一個傷員手臂被子彈打穿,衛生員給他包紮,說你這是貫通傷,要下去。傷員說我這就是子彈串個皮。衛生員說,你要是非這樣的話我就沒法給你作證,以後撫恤拿不到別怪我。這是四二年那樣艱苦的時候尚且有這樣仔細的規定以後正規了更應該有了。
第二個是寫邊防的小說,某部隊醫療條件欠缺,有個衛生員學會了動手術割闌尾。到他退伍的時候,他自己把自己沒毛病的闌尾割了,因為他家鄉很窮,割一個闌尾算工傷可以領一筆補助。這應該是最低一等的,別的病情的應該有更高等級的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