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1843年根據《南京條約》正式開埠的,上海之所以比全國其它地方洋氣、發達,與上海的殖民地曆史有密切關係
1843年,根據上一年中英兩國簽訂的《南京條約》,上海作為通商五口正式開埠[參 29]。1845年,中英簽訂《上海租地章程》,由此開始租界的曆史。此後,法國與美國相繼在上海設立租界。其後,租界逐漸形成不受中國政府管轄,擁有獨立司法、行政權力的地區。租界之後曆經數次擴張,到1900年,公共租界達33,503畝,法租界麵積則為2,135畝,範圍基本為今上海的核心區域的大部分地區[注 8][參 30]。憑借這獨特的政治製度和地理位置,上海開埠後逐漸發展為遠東最繁榮的經濟和商貿中心,被譽為“十裏洋場”和“冒險家的樂園”[參 31]。由於租界的存在使得當時上海繁華地區未遭受太平天國運動與義和團運動的影響,享有實際獨立的地位和充分的國際聯係,穩定的政商環境為上海之後的持續繁榮創造了條件[參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