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同鄉,原先在外商船公司做事,靠走私賺了點小錢跟人合夥在駱克道開一間酒吧,泰國妺坐台,買鍾外出收夜度費三千六。

來源: 2019-07-12 09:52: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