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願的病人會:或者任何藥物都不能用,或者用remdesivir。新冠是可能死人的病,這種“嚴格”的“雙盲”就是要病人欠生死狀,因為可能一點藥物都不能用。
後來,WHO再組織的藥物療效評估,就是不同藥物治療方法之間的評估。(結論是,remdesivir的效果並不比其它對照的3組效果更好。remdesivir的反駁是:比不用藥效果好。)
我現在覺得,以是否有“雙盲”試驗結果論斷藥物治療方法是否有效,不人道。對中醫來說,因為講究對症治病,不同的人,開的方子都不一樣,也不科學。
從統計學的角度來論證中各種藥物治療方法是否有效,應該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