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鄧小平開始,國外禮品都歸他家所有,不上交。且,
1984年在北京同學家做客,他母親曾在外交部的釣魚台賓館工作,當時已經任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一個負責人。據她說,北京大會堂,文津街俱樂部,釣魚台,這些地方是鄧家打破規矩,消費隻記賬,從來都沒有支付過賬單!鄧還特喜歡遊山玩水,一大幫子,專列,專機,賓館,等所有的消費都不支付賬單。就是他之後,所有的製度對政治局委員都不適用了!但對其他人,還是付錢的!我記得自己因公去人民大會堂,釣魚台,軍博時,人民大會堂一杯茶是1毛五分,後來一杯龍井要一元五角,一頓飯菜,也是好幾百,我肯定擔負不起。都是要單位支付。記得1986有次在上海錦江,嘴饞,吃了一牙哈密瓜,結果公私分明,要自己掏腰包,10元人民幣!那時,錦江賓館烤羊肉串,也隻有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