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周法律,45天不交租金就可以丟棄。我有register email證明通知了他。隻是不到18個月,看來還是要奉陪

來源: 2020-05-26 11:57: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本來以為追訴期是一年,所以丟了些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