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抬棺上陣的律師,將於本月11日,以聯合國六種官方語言,向互聯網求助!

時隔半年,令人發指的驚天冤案在律師楊金柱為此案昭雪專門開設的新浪博客中點擊千萬,辦案曆程步步艱辛,發給各級以致中央高層的案情材料和申訴信已想不出還能寄到哪裏,蔣老和唐太太十月進京,全國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中央紀委....都接訪了.

案件在官方層麵上原地踏步!!!

今天,楊律師向全國律師同仁求援.
11月10日,將以聯合國六種官方語言,向互聯網發出求助信.

唐門案,已經不是普通的一個刑事案,也不是一個普通的官僚體係腐敗案,而是擊穿人類道德和法律底線的殺人滅口而後焚屍滅跡案,能否在十幾億人口的大國得到昭雪的案子.

做為一個有良心的海外華人,從4月份在文學城發出多個轉帖及呼籲帖至今,一直關注和支持著楊律師和唐家的行動,而今,再次轉帖楊金柱律師博客文章.....

敬請在新聞直通車有發帖權限的朋友,能把此帖轉發至新聞直通車,引起更多人關注.



律師楊金柱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yjzlawyer


楊金柱律師為“唐門案”向13萬中國律師同仁求援




尊敬的中國律師同仁們:
我是楊金柱律師,湖南省洞口縣人,現年53歲,漢族,1983年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中文係,獲文學學士學位。1986年在婁底師範專科學校任教時以“兼職律師工作者”身份踏入律壇。1988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獲律師資格。1994年至2000年在湖南財經學院法律係任教。2000年底創建湖南通程律師集團,現擔任湖南通程律師集團理事長和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董事長,兼任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聯盟理事長、湖南省刑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民商法學會常務理事、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為我提供義務法律援助的“唐門案”向13萬中國律師同仁求援!




原湖南省江華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唐家波被江華縣紀委“談話調查”期間,於2007年4月22日清晨6時左右在江華賓館2107房衛生間“T恤衫繞頸掛於水龍頭處”自己“絞死”自己。江華縣人民政府於2007年4月26日下午在尚未作出司法鑒定結論、唐家波家屬拒絕簽字不同意火化的情況下,以“考慮社會大局的穩定”、“作為證據屍體已無保存價值”為由強行火化了唐家波的屍體。唐家波家屬一年多來訴求無門。2008年4月5日清明節那天,唐家波的13歲女兒、初中二年級學生唐文纖在天涯雜談發表《親愛的爸爸,你被周小駒強行裸體火化後埋在什麽地方?》,到4月14日封貼為止,共有32萬多人次點擊、2萬多人次留言。唐家波事件引起網民強烈關注。

我於2008年4月9日在天涯雜談上偶然看到唐文纖的文章,為13歲的小女孩對社會充滿仇恨的語言所震驚!我在認真審查唐文纖外公蔣運超(76歲、具有50年中共黨齡、江華縣交通局退休幹部)送來的唐案證據材料後,斷定唐案必有冤情!2008年4月13日,我和唐文纖媽媽蔣辛翠簽訂了《義務法律援助協議書》,由我自己承擔法律援助期間的一切費用(我半年來已用去諮詢費、差旅費等各項直接費用20餘萬元)。




2008年4月14日,江華縣人民政府在江華縣國土局網站發表《唐家波自殺死亡情況》一文,並公布了8份附件,認定唐家波受賄2萬元而“自殺死亡”。天涯隨即封了唐文纖的文章。還有人在天涯發布消息:湖南省紀委即將公布維持“自殺死亡”的調查結論。作為執業20餘年的老律師,我被湖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湖南省國資委、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廣播電視局等廳局級單位聘請為常年法律顧問,我曾擔任過湖南省20餘名廳局級領導的私人律師(湖南衛視和湖南廣播電視報公布了名單),深知權力的厲害!我知道:“唐門案”不同於我以前辦理過的所有重大案件!它麵對的是權力無比的湖南省紀委和一個完整的權力體係!

4月14日晚上,我在反複權衡中度過了一個不眠之夜。我為預見到的困難和即將付出的代價多次發生動搖。但我心中的良知和一個中國律師應該具有的正義感使我最終戰勝了怯懦。2008年4月15日下午5時,我在新浪博客上公布為唐家提供義務法律援助。隨後,我寫好遺囑,決心抬棺上陣、以死抗爭!




半年多來,我在權力麵前毫無用處,發出的20餘封律師函如泥牛入海!法律成為權力的裹腳布!2008年7月31日下午,我去湖南省紀委索要江華縣公安局2007年4月22日在江華賓館2107房衛生間對唐家波死亡現場作了現場勘查的記錄、照片和錄像資料以及檢驗唐家波屍體的檢驗報告。湖南省紀委信訪辦副主任曾海平在辦公室對我說:要取消我的律師資格(當時在場的還有與曾海平同一辦公室的另一位同誌、我有當時的談話錄音)。隨後,湖南省司法廳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對我的處分。


半年多來,我已查清了“唐門案”的真相:
1、江華縣紀委有關人員在沒有對唐家波作出“雙規”決定的情況下,以“談話調查”的形式限製唐家波人身自由36個小時致其死亡、並致唐家波死後的屍體傷痕累累,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2、江華縣紀委有關人員在2007年4月22日早晨6時唐家波在江華賓館2107房衛生間非正常死亡以後,沒有通知江華縣公安局派員進行現場勘查和進行屍體檢驗、也沒有通知唐家波的家屬到現場,而是破壞現場、轉移屍體,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江華縣政府在沒有作出司法鑒定結論、尚未查清唐家波死因且唐家波家屬不同意火化的情況下,於2007年4月26日下午以“考慮社會大局的穩定”、“作為證據屍體已無保存價值”為由強行火化了唐家波屍體,江華縣政府及其相關涉案人員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4、江華縣檢察院在江華縣公安局沒有對唐家波死亡現場進行勘查和對唐家波屍體進行檢驗的前提條件下、在廣東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司法鑒定結論“根據法醫學檢驗及組織學檢查所見,死者唐家波符合縊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完全沒有涉及唐家波的死亡屬於“自殺”或“他殺”的前提條件下,依據對縣紀委辦案人員和陪護人員的“深入調查”,於2007年7月20日在《關於對蔣運超來信來訪有關問題的答複》中認定唐家波的死亡性質為“自殺身亡”。江華縣檢察院作出的“唐家波係自殺死亡”的結論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江華縣檢察院2007年7月20日《關於對蔣運超來信來訪有關問題的答複》應該被撤銷!


5、2008年4月18日,湖南省紀委在紅網發布《湖南省紀委就江華縣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唐家波事件答問》一文,該答問認定“ 2007年4月22日清晨6時左右,唐家波稱病連續幾次上衛生間,最後在衛生間自縊身亡”。根據黨紀國法,湖南省紀委無權認定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性質屬於“自殺”還是“他殺”?湖南省紀委超越職權在紅網發布的認定唐家波“在衛生間自縊身亡”的《湖南省紀委就江華縣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唐家波事件答問》應該被撤銷!



各位律師同仁:敬請你們用專業的眼光認真審核“唐門案”的所有書證、錄像和照片以及我的全部法律文書,並請你們用專業的眼光認真審核我的《唐家波“自殺死亡”的結論依法不能成立》、《破解唐家波被“他殺”的最後一擊:刑事偵查實驗》、《有關部門在唐門案件中存在的五大明顯違法行為》、《“唐門案”的九個謊言》、《唐家波“自殺死亡”案件的12個重大疑點》等博客文章。對你們的賜教,我表示衷心感謝!


蔣運超、蔣辛翠已於2008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進京申冤。中紀委已對“唐門案”作出明文批複:要求湖南省紀委落實蔣運超、蔣辛翠提出的五點要求。兩辦接訪室、全國人大信訪辦、公安部信訪辦、最高人民檢察院信訪辦也對蔣運超、蔣辛翠作了明確的口頭答複。




如果湖南省紀委和有關部門置中紀委的明文批複於不顧,仍然和以前一樣不理睬唐家的合法訴求 ;如果江華縣人民檢察院在2008年11月10日前既不撤銷2007年7月20日“唐家波係自殺死亡”的答複、又不作出說明其合法有效的理由的答複;如果江華縣人民檢察院在2008年11月10日前不提供一份完整的廣東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2007年5月10日“死者唐家波符合縊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中鑒號20070145號司法鑒定書的原件、又不作出說明其不提供的合法理由的答複,迫使唐門一家老小三代在2008年11月11日依法采取行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將在2008年11月11日8時0分在網上發表《關於“唐門案”法律援助有關問題的律師聲明》。該聲明將用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等六種聯合國官方語言同時在網上發表。我將在2008年11月11日上午用特快專遞郵寄該聲明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司法部,並同時郵寄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


我不希望出現此種狀況,但由於“唐門案”的謊言與有關權力機關公信力的喪失,將不排除此種狀況會真的出現。我已置名利生死於度外、並已作好應對此種狀況出現後的最後一切準備工作!我將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中國政府分別於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簽署的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惜一切代價、使用所有合法手段為“唐門案”依法盡自己的最後努力!




親愛的各位律師同仁:在同樣的律師執業環境下,我們經常要麵對同樣的嚴峻考驗、我們經常要忍耐同樣的心靈痛苦、我們經常要同樣地仰天長歎、我們經常要同樣地涕淚長流!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我的身後有13萬中國律師!13億中國人中有13萬律師,隻占人口比例的萬分之一。我們的絕大多數在夾縫中奮勇前行,用我們的智慧和汗水、甚至用我們的生命和鮮血推動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我們通過一個又一個的案件去維護中國法律的神聖和尊嚴!我們發出一聲又一聲的呐喊去喚醒人們對民主政治的追求!中國和諧社會的構建有我們的一份努力!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有我們留下的腳印!




親愛的各位律師同仁:麵對“唐門案”的五大違法行為、九個謊言、一十二個重大疑點,麵對76歲高齡50年中共黨齡的蔣運超老人一次又一次申冤,麵對13歲小女孩唐文纖那純潔的眼睛和對社會充滿仇恨的語言,敬請你們發出中國律師的正義呐喊!



親愛的各位律師同仁:為了人們的生命不被離奇“自殺”、為了人們死後的屍體不被強行火化、為了國家法律的神聖和尊嚴不被肆意踐踏、為了推動中國民主政治的前進步伐,敬請你們發出中國律師的正義呐喊!



如果唐門冤案真的石沉大海,那不隻是中國法律的悲哀、更是13萬中國律師的恥辱!



一個76歲高齡50年中共黨齡的中國老人、一個正在讀初中三年級的13歲的中國小女孩、一個執業20餘年的中國老律師在期待著你們那正義的聲音!讓那些肆意踐踏法律的人在你們的聲音麵前發抖吧!



人類良知永存!社會正義不滅!我們敬畏法律而不敬畏權力!權力的違法使用可以得逞於一時、但絕對不可能永遠一手遮天!




親愛的各位律師同仁:請允許我引用中華民族的脊梁魯迅先生的警世名言作為結尾: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你們忠誠的戰友:楊金柱律師
2008年11月2日於長沙在涕淚雙流中結束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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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柱律師恭請在新浪開博的律師同仁和關注唐門案的網友轉發此文!此文已在百度、搜狐、天涯、中青網、大洋網、中華網等各大網絡媒體發表。衷心感謝您的支持!讓我們一起期待唐門冤案的早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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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謝天涯在“法律論壇”發表《楊金柱律師向13萬中國律師同仁求援》


『法律論壇』楊金柱律師向13萬中國律師同仁求援


作者:律壇怪俠楊金柱 提交日期:2008-11-2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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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柱律師為“唐門案”向13萬中國律師同仁求援》已發表在以下網絡媒體:



新浪博客

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edit.php?blog_id=4e00bcd90100ax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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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網社區:http://bbs.cyol.com/viewthread.php?tid=139939&extra=page%3D1



大洋論壇:http://club.dayoo.com/read.dy?b=xwsq&cbid=3&t=4086&i=4086&p=1



凱迪社區: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528011



牛博網:http://www.bullog.cn/blogs/yjzlawyer/archives/201358.aspx



網易: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4302911.html



讚吧論壇:http://bbs.zanba.com/Message/129812/129812003.html



四川天府在線:http://bbs.scol.com.cn/dispbbs.asp?boardid=10&id=437920&page=1&sta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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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網:http://www.fafaw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8&id=58172&star=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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