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大利亞,我同事做過類似的事,他兒子還沒結婚

來源: 2009-09-11 15:57: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他是去律師樓裏讓律師寫了合同,說買房子的錢是他們老兩口借給兒子的,如果以後兒子有能力,要還若幹款項。如果沒有還錢,一旦離婚,房子歸回老兩口。

但他的兒子很乖的,不是這種沒良心的人。這兒子說的話不可信,顯然在詐他父母。就算是10%頭款丟了,也應該讓他自己承擔。這麽大的人,做事這麽差,以後的問題還多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