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聽到他現在做苦工,就傷心。兒媳就是想去國外。 兒子離開中國,都沒有告訴父母。在國內,他有自己的夫妻共同的房產,但他早就以書麵的形式放棄給兒媳。 父母根本不知道。 就這麽個兒子,父母哪能硬得下心腸不保護他。 想寫這個協議也是這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