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官司可能要找有關律師吧。這個公司真的太過分哦,同情一把。不然硬找個啥AGE DISCRIMINATION

來源: 2009-09-03 09:33: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來嚇嚇他們,然後再這個基礎上給他們談判,把這14天熬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