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I see another issue here.
我爺和我後奶每個人都單獨有自己的遺囑,但寫的是誰先死,誰的那一半兒就歸另一半兒,當然在probate時,我父親沒看到這份遺囑,這份遺囑對我父親很有利,是我爺和我後奶共同同意給我爸1/3.這份遺囑也在法庭probate了.從這份遺囑看我後奶對我爸很好.但法庭最後是執行我爺死之前10天改的遺囑,我們就很奇怪,連後奶都對我父親很好,可親父親卻改了遺囑後,95%都歸我那個叔了,並且執行律師從沒向我們提起我爺和後奶的遺囑,我們當時是不知道還有一份probate will.所以我父親也簽字並執行了遺囑.前麵那份我們從沒見過當然也沒簽過,這個過程就執行完了.是後來有個律師看到並找到我父親說他們有可能是fra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