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有人常年偷我們小費,想告他,但沒有直接證據,隻有間接證據

來源: 2009-08-09 18:58: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簡單的說您可能沒有一個案件,理由很簡單,您不是這個旅店的東主,所以您沒有管理權,技術上當客人留下小費在房間中,真正對這個小費擁有管轄權的是這個旅店的主人.(他可以決定這個費用是由一人獨得或是均分),法律上(至少目前在紐約)唯一的要求是店主不能用小費來取代基本工資. 特別是除非顧客指定將小費留給某位侍者,這個tips並不是屬於您或是任何人專有的,所以您對於這個小費並沒有所有權. 因此如果店東不想介入這個糾紛,基本上您沒有立場去提出訴訟
當然這並不是說對方的行為是正確的,個人會建議您可以私下告知住客對方的行為,同時建議住客將小費直接寄存在櫃台上,希望這樣可以解決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