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搬離了原先所在的A州,去另一個州工作。 去年突然收到一封A州的摧款信,說我當年少報了稅。 我立即就補交了這筆TAX LIEN。 可最近要買房,一查CREDIT, 赫然一個PUBLIC RECORD。 信用分數掉了70多分。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還能ARGUE嗎?我歉款都補交了阿。 謝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