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毀了我的一家,尋求法律建議和援助!!
我家要從加州搬往外州,就在《世界日報》上找到了一家在廣告上自稱擁有全美長途搬家執照的DAILY TRANSPORTATION CO.(中文名天天搬家或天天搬運)。7月5日下午,該公司(天天搬家)把我家的財物40餘箱和家俱搬上一輛改裝的大車。我們一家3口則計劃在7月9日開車前往目的地。
從7日開始,我每天都給該公司的長途貨運經理打電話,問我家的東西何時可以到達目的地。可該經理總是忽悠我們說路上出了點小事,過2天就到了,還不停地問我們何時離開Los Angeles。直到9日下午,該經理確信我們已經離開了Los Angeles,才說7月8日那改裝的長途車在該公司San Gabriel辦公室的停車處著火了,我們的東西全燒沒了!難道我們全家在美國十幾年才積攢下來的全部家當就這一句話全沒了?
我的一位朋友到現場看了一下,居然發現了一箱書未毀!這些書來自我的不同的箱子,有些完好,有些邊緣有灼燒的痕跡。既然紙做的書都未全毀,那些首飾和金屬收藏品還有電腦等也不可能全毀呀!可該公司推說清理現場時已全部扔了,拒絕歸還其他不可能燒毀的物品。既然東西全扔,為什麽還這麽仔細地收集了不同箱子中的未燒的書呢?我們家還沒有離開Los Angeles的時候,為什麽不通知我們去火災現場清理自己的東西呢?
我們認為其中有詐,就查了該公司的保險和執照。結果令人大吃一驚,該公司的保險在2008年10月17日就已經失效了,該公司還有營運的資格嗎?還有資格把我家的東西搬上他們的車嗎?該公司自始自終都是在騙啊。
現在,我們一家3口除了幾件換洗衣服外,什麽都沒了,寄居在朋友家。不到2歲的寶寶沒有了熟悉的床和食具還有玩具,很不適應,令人難受。我們該怎麽辦呢?希望大家出出主意,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