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說法,通奸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責任了?

來源: 2009-07-20 16:46: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婚姻是一個合約。通奸最起碼的說,是一種違約行為,對
配偶造成傷害,難道通奸行為隻能作為離婚的一個理由,
但是對犯錯方沒有任何懲罰嗎?如果這樣那隻要夫妻雙方
看對方不順眼就都可以去通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