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為那個門本身就不合法。如果別人給一個公園加個們,別人

來源: 2009-07-18 15:05: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就沒法用這個公園了?

告不告他是你自己的決定。你這樣把公共財產當作自己的做法很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