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我在美國寫了一本教科書,在大陸出版,得到稿費8千元,後直接讓出版社給了我的親戚(等於我贈給了他們)。這點收入還要不要在美國報稅啊? 美國的稅收太複雜,我一直搞不太清楚:什麽收入應該報稅。 多謝指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