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不了解美國法律了。在美國是先假定犯人無罪的,然後你得找出證據說明這人犯 了罪。在法庭上,因為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的太多太多了,就算鐵證如山,還得看 人家怎麽辯護呢,那個著名的辛普森案,你相信他清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