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今年17歲,高中生。 因半夜和同學一起去學校教室,破門而入拿了幾本課本而被捕。警察的指控是“Burglary of a Building" , 已經保釋("personal bond"),但被警察送入精神病院,現在仍在醫院,不準回家。兩周後出庭。 我們急需一個律師。周圍朋友都沒有請律師的經驗,網上的律師資料太多,不知該如何選擇。 請教版主或各位朋友,怎樣為孩子選一個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