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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09-05-15 20:53: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所以說, 這就更不對了."因為我走的太極沒時間說", 不就證明啥也沒說? 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證據當時是FIRE你.也沒有證據說是COMPUTER CRASH RELATED.
這種事後捏造的口供法庭也信? 州政府UI部門是啥意見?
你應該去APPEAL. 這個法官明顯有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