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當時的情況再詳述一遍,以便大家更清楚。
中學生的弦樂隊,一個樂隊有幾十人,樂隊上課是大課。樂隊有專門的教室,很大。每個學生有一把椅子,前麵一個樂譜架。幾十人分成幾排,坐成半圓形麵向白板。(希望大家能夠想象出當時的情景)
當時是課間休息。我兒子走到他左後方與同學說話。坐在他後麵的另一同學是坐在椅子上,轉身麵向左與他後麵的同學講話。我兒子背對著這位同學。(請大學繼續想像)
這個同學當時手裏拿著琴弓的握柄,琴弓的頭部抵在地麵上,也就是弓尖著地,正好落在我兒子的腳後方。我兒子背對著這位同學,後退時正好踩到了弓尖上。
希望這次大家都能看明白:(
另,我在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