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lord/tenant問題

來源: 2009-04-13 23:14: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現在的房客給了30天notice在3/30,合同04/30到期。最近房客給我一個email,說要多幾天。我已經聯係了新房客進駐05/02。

很討厭這個房客,現在和我講沒有時間,不讓我show房子給新房客。盡管合同裏有24小時notice,竟然不理睬電話,email。很rude。


如果現在的房客04/30到期不搬,我可以去file eviction?如何迅速將現有房客vacated?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