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虛心請教關於離婚期間配偶贍養費的問題。

來源: 2009-04-10 10:42: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個人會建議您與您的先生商談將兩個人的帳戶先行分開的可能性,將現有的金錢先分開成兩個帳戶,同時個人負擔所有開銷的50%,同時您應該開始找工作,準備在經濟上能夠獨立自主,少花時間打別人的錢的腦筋,多花些時間在自己的身上,沒有錯您沒有工作,您的先生在理應該提供您生活的津貼,但是一旦您們離異,老實說,對方並不欠您什麼,所以如果是老貓麵臨這種情況,老貓會認真開始找工作,至於先生的贍養費,老實說,可以可無,有,做為將來急用時的背用款,沒有贍養費,自己活在自己的腳上,也不需仰人鼻息.
當然每一個人的婚姻失敗背後都有不足外人道的故事,但是婚姻失敗絕對不是一方的責任,所以回答您的問題,個人會建議您先與您的先生協商處理的方式,如果對方的反應不合情理,您再諮詢律師或是做更激烈的法律程序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