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按12月31日的狀態,不用再讀

來源: 2009-03-31 18:55: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是按我說的做稅務局是默許的。1,你沒有偷稅漏稅。2,按超過半年的狀態為基準是稅務局可接受的。但你必須在2008年沒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