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兩人應有溝通,一些事情應該達成共識。 1,23歲的孩子應該自立了,而不是還要和父母住在一起。如果不得以,非要住在一起,她應該做到幫助家事,尊重父母的權力。如果她做不到,應該請她出去自己住。2,你老公沒有權力打你的兒子。即使是親生的孩子也不應用打罵教育。 先想到這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