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以partner身份加入公司

來源: 2004-07-09 08:56:3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一家公司願意sponsor H1B,但是公司要求我以partner身份加入,在開始的半年內基本不開工資,等軟件賣了錢後再分紅利。不知道這樣做會有什麽危險,

基本上你就是 "人頭" 一旦公司有任何法律問題,你得負擔共同法律責任,
通常"軟體公司"經常有的問題是用"盜版"的軟體開發程序,或是沒有足夠的使用執照,一旦被抓到,你的麻煩就大了 !
(因為你是co-owner...)



如果公司倒閉了,我要負責任嗎?沒有收入,怎麽交稅呢?

Answer
是的,如果你的名字出現在任何租貸契約上,你就得承單共同責任,甚至因為你是partner

Anyway, 希望我的回覆對你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