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德國和美國差不多

做代理本身沒什麽特別的法律上的要求。 代理一般就是一個 distribution agreement. 一般的商業活動簽合同,雙方都願意就行了。 法律上一般要到雙方出了糾紛才介入。

相反,如果不簽代理合同,你可能會有很多麻煩。 德國的公司可以把中國的代理權給別人,然後那個代理就可以用各種辦法把你的生意關掉。 最簡單的就是說你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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