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兩個公司打商標侵權的官司,如果一個公司輸了,即便是 willful infringement, 另一個公司的 president 要負責嗎? 商業行為,談不上違不違法。 她進口了一批手袋,影響了另一個公司的經濟利益,如此而已。 當然了,如果 DOJ 近來調查, 有 criminal charge, 那是另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