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那麽糟糕把?

來源: 2009-03-07 10:37: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有公司嗎? 如果不是個人行為,你自己應該不承擔責任吧。 最多你的公司關門,私人財產應該是收到保護的。

當然了,如果你以個人名義做的交易,那就不好說了。

罰的那麽高,花一點兒律師費用還是合算的。 律師費可能你要自己出。 如果能贏,大概還是合算的。 要不然想辦法和解,並且降低罰金,可能也是個辦法。 但要自己算算這筆帳,如果律師費比降低的罰金還要高,又不合算了。

到最後,還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所以我建議你還去找個bankruptcy lawyer 來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