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是政府雇員, 他說有工會, 但工會沒有什麽用.

來源: 2009-02-24 08:41:1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個人的建議是您的兄弟應該等其他同事決定要提出訴訟之後在考慮他個人的決定,同時老貓會建議他與工會的代表談一下, 看看工會與市府的合約中對於裁撤整個單位的條件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政府預算的問題必須緊縮一部份人事的問題,(不管其個人的恩怨,因為這個部份基本上沒有訴訟的空間),工會通常會協助他再另外找工作或是提供一些較好的離職條件.
基本上除非工會願意介入,個人提出訴訟能夠成案的機會不大,因為對方並未single out單一的員工來開刀,對方是針對整個工作的團隊,因此很難說對方的做法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