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他在國內結婚了,有了個14歲的女兒,老婆女兒都在外了,女兒在這裏讀美國的學校,老婆做導遊。日子過的滿好的,但是溫飽思淫欲,認識了一個小姐(也是中國人,那我們就會理智的理解事情的發生了)小姐以為他是個很有錢的人,在兩年前為他生了個女兒。現在這樣的情況他在美國的法律上是重婚還隻是通奸呢? 外人可以到哪個部門告他嗎?還是隻有他的原配老婆?怎麽定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