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IT谘詢公司,去年11月開始沒有項目,也沒薪水。公司給開了一張3個月的Family Leave Notice.現在公司讓我們沒項目的走人。請問 我現在是轉成H4(老婆是H1B身份)穩妥,還是把H1B轉到另外一家谘詢公司穩妥。直接transfer H1B 會被批準嗎?如被拒,再轉H4來得及嗎? 如果先轉成H4,再轉H1B還需要新的配額嗎?(現在的H1B還有2年有效)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