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關於報稅和孩子稅號的問題
我lg2007年底到美國紐約的非營利科研機構AECOM工作,搞科研,postdoc,H1B簽證,當時學校的payroll給辦了免稅(中美的treaty 3年免聯邦稅,並且NY的州稅和市稅也免),工資發到手上就沒扣稅,除了FICA/MEDcare。我當時在國內有約在身,再加上孩子還小,於2008年7月份帶兒子過來,H4身份,3個月後我也在AECOM找到了工作,轉了H1B。但是學校說我的情況不符合免稅範疇,H4轉H1的首要目的不是搞科研,不給我辦免稅。但是我們一起的中國工作人員有好多這種情況都給辦了免稅,也有的沒免,好像那人有時糊塗有時明白的樣子,我聽說可以在報稅的時候把稅退回,就沒再去找payroll了。2008年報稅(2007年份的),我把稅都要回來了。但是今年報2008年的稅的時候有問題了,因為我兒子準備去幼兒園,去年幫報稅的會計師說我要給他辦稅號,就不能走treaty免稅這條路了,就得老實交稅,然後按家裏的dependent來退稅,這樣我隻能退回來60-70%的稅(因為我父母來這探親可以免一部分,和孩子1000美元的政府補助),但是還是損失了2000多美元,因為對於我們這不是小數目特來請教:
1. 有沒有可能按treaty把稅退回來的同時把孩子的稅號辦了?
2. 小孩上幼兒園一定要外國人稅號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