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被法庭 issue 了 restrain order,比如說離什麽地方有多遠,這個不應該是misdmeanor 了? 這個在移民或者找工作上算什麽呢?我的理解是什麽都不算,隻要這個人不違反 restrain order, 沒被逮捕過, 就和什麽事都沒有一樣,對嗎? 還有,restrain order 是法庭的一個正式文件,還是警察自己說說的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