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謝謝你的建議。 第一,上海的房價你知道,不是一筆小數。我也說不好是不是 回國呢。 第二,要是我應有的,我兄弟姐妹都不給我,讓我在國內無立錐之地,我還真沒那麽大心胸再維護手足之情。 第三,我是給我媽錢,物表孝心。但是想知道撫養的定義是什麽? 還請明白人指點這種單位優惠分房再分配,有無法律或法規可依, 可否照繼承法執行? 歡迎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