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母親,40%的探視權不過分;作為父親,給Child Support也是應盡的義務
來源:
splash~
於
2009-01-29 08:14:32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做人都不能太貪了。
我猜你是男方的現妻,和他結婚,你就要接受他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