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理解:涉及利益衝突衝突的雙方不能做證
來源:
白豆豆
於
2009-01-16 0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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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財產利益,夫妻利益或者醫患關係,而不是簡單的隻要有血緣或者親屬關係就不能作證?還是為了維護司法的公證性,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