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昨天下午和她的房東太太一起去SHOPPING, 房東太太還帶著她一個1歲多 的兒子。 期間房東太太去上廁所, 我女朋友和小孩在外麵等的時候就在附近走走 看看。 那個小孩看到架子上有個什麽小玩具狗, 就去拿, 我女朋友去阻止他, 結果手碰到旁邊一個,掉下來,尾巴碰斷了一節。我女朋友居然把它放回去,後 來大家就走了。 晚上她跟我說這事,我大罵了她一通,應該把那個狗買下來才對。 不知道這個事有 多嚴重?現在她應該怎麽彌補?明天回去跟超市的人說?